各相关单位:
按照2021年财政部印发的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》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中央资金绩效评价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,现就学校开展2022年度中央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绩效自评对象
绩效自评对象为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中央资金预算项目。
二、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
绩效自评由归口部门牵头,项目单位实施。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资金,收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、预算执行进度等资料,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,形成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(见附件1),归口部门审核后上报。
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应在总结报告中逐个说明项目情况整改措施
三、绩效自评内容和方法
绩效自评表包括以下具体内容:
1.预算执行率,根据全年预算总额(A)和资金使用单位执行数(B),计算预算执行率(B/A)。
2.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,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,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。
3.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,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,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。
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、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、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,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%-80%(含)、80%-60%(含)、60%-0%合理确定分值。
4.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,满分为100分,各部门(单位)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,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绩效自评的总分。项目单位自评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:产出指标50分、效益指标30分、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、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。
四、自评结果报送
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PDF电子稿和WORD版本于3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财务管理科。邮箱:CWGJK@haust.edu.cn。
五、自评结果应用
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、明确责任,积极落实整改,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。要将绩效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,优化支出结构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学校将组织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,重点核查绩效自评的全面性、完整性,结果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根据核查情况,对于自评工作不重视、自评报告质量较差的单位,扣减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,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,统筹组织好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。
2、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时间紧,任务重,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分派专人负责,按时完成此项工作,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抓紧抓好、取得实效。
财务与资产管理部
2023年2月27日